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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单独招生(中职升高职)工作方案
  信息标签: 招生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3-26
 

20196月单独招生(中职升高职)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精神,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19年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二阶段)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办学地点

学费(元)

备注

670102K

学前教育

3

沈阳

3500

师范类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沈阳

400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沈阳

4000

 

670208

应用韩语

3

沈阳

4000

 

670102K

学前教育

3

阜新

3500

师范类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3

阜新

4000

 

640101

旅游管理

3

阜新

4000

 

630302

会计

3

阜新

4000

 

三、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面试条件。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2019415日—616

3、报名网址:http://www.lnnc.edu.cn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名成功。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

考生于618日至619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于619日下午2点前在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620日至621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面向第二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我校考试大纲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第二阶段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4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740分。

(三)考试、测试时间:

第二阶段单独招生:2019622

 

 

8001030

语文、数学、英语

10401200

职业技能考核

13301530

专业综合课

(四)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

22019年面向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生考试流程

(五)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违纪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视为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中职升高职)

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对考生要求文化素质测试总和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技能考核60分及以上。对达到以上成绩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请于611日(第二阶段)前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 21号)的要求向学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七、录取审核

确定预录的单独招生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即参加中职升本考试,又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录取备案时间及有关规定另文通知。

八、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于625日(第二阶段)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九、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表12019年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计划表(第二阶段)列明;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寝室为400/年;阜新校区宿舍楼400元,公寓楼500元。

(二)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如下电话

0418-2285066    024-86622725

附件1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37


附件1   

2019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415-616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17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18-619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18-619日下午200

考生缴纳考务费

620-621

打印准考证

622

组织考试

622-623

评卷、汇总成绩

624

成绩公示

624-625

考生成绩查询、整理录取数据

626

成绩复核

627-715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715日前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