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考指南 | |||||||||||||||||||||||||||||||||||||||||||||||||||||||||||||||||||||||||
信息标签: | 招生流程 | 发布时间: | 2018-03-20 | ||||||||||||||||||||||||||||||||||||||||||||||||||||||||||||||||||||||
一、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高中毕业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日。 (4)报名网址:http:// www.lnnc.edu.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及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4月1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准考证领取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缴纳报名考试费请关注单独招生系统查看《关于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缴费的通知》。 4.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5.录取原则 普通高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沈阳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2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阜新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5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蒙古族和朝鲜族考生报考民族语言类专业,首先参照普通高考生录取办法录取,如未录满,不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限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
二、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中职毕业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 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3月15日-6月24日。 (4)报名网址:http:// www.lnnc.edu.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6月24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准考证领取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缴纳报名考试费请关注单独招生系统查看《关于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缴费的通知》。 4.考试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4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专业综合科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740分。 5.录取原则 中职升高职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两个校区相同专业可兼报,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综合科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职业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录取审核 1. 确定预录的普通高考生和中职升高职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普通高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通高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3. 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及录取。即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了高职单独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录取备案时间及有关规定另文通知。 四、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http:// www.lnnc.edu.cn)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辽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024-86613696 手机:18642065001(崔老师) 18642065071(金老师) 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电话:0418-2281834 0418-2281836(兼传真) 手机:15042558532(龚老师) 18741886073(山老师) 网址:http:// www.ln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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