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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标签: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3-20
 

辽民师专[2017]7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7]16)精神,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朴子润

副组长:赵艳杰  朴太红

  员:崔明华、权大哲、朴志远、金东烈、金东哲、朴明熙、龚全英、齐永光、张红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报名、命题、考务、录取、保卫和纪检等7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11个,沈阳校区117人,阜新校区205人,共计322人。

1:沈阳校区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

招生

对象

670102K

学前教育

师范类

不限

3

3500

高中毕业生

670104K

语文教育

师范类

不限

3

3300

高中毕业生

670301

文秘

普通类

不限

3

3300

高中毕业生

670208

应用韩语

普通类

不限

3

4000

高中毕业生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职

不限

3

4000

中职毕业生

2:阜新校区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

招生

对象

670102K

学前教育

师范类

不限

3

3500

高中毕业生

670301

文秘

普通类

不限

3

3300

高考生

670103K

小学教育(全科)

师范类

不限

3

3300

高中毕业生

630801

电子商务

普通类

不限

3

3000

高中毕业生

630302

会计

普通类

不限

3

3000

高中毕业生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图形图像)

普通类

不限

3

4000

高中毕业生

640101

旅游管理

普通类

不限

3

3300

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符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且认可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水平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315日—330

3.报名网址:http://www.lnnc.edu.cn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1)高中生: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400分。

2)中职三校生: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面试时间:201748

考试地点: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

3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800--1000

高中生:语文、数学

中职三校生:文化素质

10:1012:00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

六、录取办法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

1.  高中生: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

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科成绩完全相同时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蒙古族考生首先参照高中生录取办法录取,如有定向志愿,按照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中职三校生: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附件:

1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组设置安排

2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314

附件1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组设置安排

根据《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能如下:

1.报名组(招生宣传组)

  长:崔明华

副组长:龚全英

  员: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能:制作招生简章;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对重点市县和重点生源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制作网上报名系统,统计报名信息;接待到校报名考生,审核报名资格,采集报考信息。收取报考学生报名费,发放准考证

2.命题组

  长:权大哲

副组长:齐永光

  员:相关系部命题人员

工作职能:确定校内命题人员;制定命题大纲;印制考试试卷;组织评卷工作;汇总考生成绩。

3.考务组

  长:张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

工作职能:安排考场;引导考生考试流程;组织监考工作。

4.纪检组

组长:金东哲

工作职责:与命题专家等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按照上级要求监督检查命题、收费和录取等工作。

5.保卫组

  长:朴明熙

成员:校内外保卫人员

工作职责:确定“命题专家入围”地点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试卷保存等工作环节的保密安全工作。负责命题、判卷期间专家组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当天考生家长车辆存放引导等事宜。

6.协调组

  长:朴志远

  员:学生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安排考试前考场的卫生和环境布置;协助教务处安排派遣在校学生做好考生引导和服务工作;协助招生处派遣学生做好报名、收费等工作。

7.录取组

  长:崔明华 

副组长:金东烈

工作职能:根据汇总的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协调计划(如果计划未完成,与教育厅协调计划调整事宜);发放录取通知书;向省招考办报送录取信息。

附件2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315-3月30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331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41-4月6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1-4月6

考生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48

组织考试

49-4月10

评卷、汇总成绩

411

成绩公示

414-4月16

考生成绩查询、整理录取数据

417-4月25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510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