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阶段) | |||||||||||||||||||||||||||||||||||||||||||||||||||||||||||||||||||||||||||||||||||||||||||||||||||||||||||||||||||||||||||||||||||||||||||||||||||||||||||||||||||||||||||||||||||||||||||||||||||||||||||||||||||||||||
信息标签: | 发布时间: | 2019-10-14 | |||||||||||||||||||||||||||||||||||||||||||||||||||||||||||||||||||||||||||||||||||||||||||||||||||||||||||||||||||||||||||||||||||||||||||||||||||||||||||||||||||||||||||||||||||||||||||||||||||||||||||||||||||||||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19年辽宁省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A类)、退役军人(B类)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C类)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群体。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形式:远程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 10月10-11月14日(截止到11月14日17:00) 4、报名网址:http://www.jzsz.com.cn 5、报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请于11月15日,登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11月15日17:00前,通过电话向锦州师专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11月21-22日17:00前,请登录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2、考生或考生亲属(需出示身份证)也可以携带考生身份证到我校领取考生准考证。于11月21-22日17:00前领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限制。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A类考生: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考试科目由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20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40分,数学30分 ,英语30分,满分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B、C类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三)考试时间安排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四)考试地点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五)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120元,采取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方式;缴费时间为:网上交费11月15日17:00前。也可于11月15日现场交费,地点:锦州师专计财处。 (六)分数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分数复核,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核时间为11月25日。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才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辽教发[2019]11号相关规定执行,在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采取高考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一)考生成绩 A类考生: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200分。 B、C类考生:考生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成绩100分。 (二)录取控制线 A、B、C类考生不设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身份类别对应报考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 A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职业技能先后顺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B、C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公布、上报成绩及录取名单:考生可在11月24日之后在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于11月27日之后查询拟录取结果。 (五)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我校承认高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
九、组织领导机构 (一)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志海、任明 纪检监察:郜雅杰 副 组 长:周彦良 组 员:钟宇、崔宝秋、朱庆宝、张翠、王一平、刘玉富、潘一兵、宋久存、宋广安、解艳、胡俊岩、齐欣、李伟、於泽明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工作组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安全保卫组:负责试卷传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负责制定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主要负责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十、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二、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http://www.jzsz.com.cn 十三、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224399 十四、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0416-458587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8日 |